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上栗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栗安发〔2016〕25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自评、乡镇初评、县花炮安监局复评的程序,通过公示期满并经县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我县最近一批取得江西省第四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2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获评A类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保持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为全县花炮行业的安全发展做表率、做榜样。同时,号召全县所有烟花爆竹企业,要以A类企业为标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强化管理,争创一流,奋力开创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附件:上栗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类评定情况表。
上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