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烟协字[2023]60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烟花爆竹供货企业:
为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我省流通领域。依据《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经生产企业自愿申请,浏阳、醴陵、上栗、万载等产区商会推荐,在产销双方自愿遵守《公约》、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协会组织对烟花爆竹供货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共193家企业符合《公约》条件。现公布辽宁省2023年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自觉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依法签订并履行购销合同,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做好产品流向信息登记。
二、自觉遵守《公约》规定,不向无烟花爆竹批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产品,不向无燃放资质的企业提供专业燃放类产品。践行承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共同抵制不正当经营行为。
三、自觉维护行业和协会声誉,树立良好形象。依托自媒体平台,探索新营销模式。加大烟花爆竹行业文化宣传力度,传递正能量,倡导安全、文明、理性消费新方式。
附件:辽宁省2023年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名单 (点击下载)
辽宁省烟花爆竹协会
2023年6月13日
抄 送:省公安厅 省应急管理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