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可不可以呀,我们就要登机了,你快点把我东西给我呀,在再不让我走就赶不上飞机了。”说这话的是一位宝宝的妈妈,她带着自己的宝宝和妈妈要回家,可是她的行李出了些问题。
9月4日中午12点半左右,开机员小王在检查其行李物品时发现阿姨带了一口锅,锅里的东西有些异常,遂让开包员小武开包进行检查,小武打开锅盖发现锅里装了好多大米,米里隐隐约约露出点点红色,拨开米粒发现了一大串鞭炮,开机员小王确认后遂叫带班领导处理。这已经涉嫌隐匿行为,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阿姨一直解释说不知道坐飞机不可以随身携带鞭炮,还说鞭炮放在锅里是家乡的习俗,她女儿还一直催促检查员放行,看来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严重的后果呀!
在此,厦门机场温馨提醒广大旅客,烟花鞭炮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乘机时禁止旅客随身携带,隐匿携带乘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追究刑事责任。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