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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工后,有两类企业可享受“特殊政策”哦!
发布时间:2016-09-02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5832

    经历了浏阳史上最长高温停产时间的烟花爆竹企业就要陆续复工了!
    一些老板一方面有些小激动,另一方面也有些忐忑,到底达到怎么样的标准才可以按时复工呢!
    小编从安监部门打探到了点滴信息!

    第一个消息是: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及仓储)单位集中整治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复工验收工作将同步进行。
    鉴于此次高温停产复工审查程序是企业申请、县乡验收、市级把关, 即由长沙市安全监管局对申请复工验收总体把关。故,高温停产后开复工同步验收。

    第二个消息是:浏阳实行“9+2”不复工原则。
    与以往和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此次复工除了按照“九不复工”的原则,浏阳还增加两条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此前举行的集中安全培训中未参与培训或这补考不及格的,相关企业不复工;行政处罚未执行到位的不复工。
    第三个消息是:发现问题后果会很严重!
    据悉,长沙市将对复工企业组织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开复工条件的,下达责令停产指令;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立案查处。
而且在同一乡镇街道抽检出3家以上存在问题的企业,该乡镇街道的复工验收工作将推倒重来。

    最后还有一个好消息:申请复工后,划入一类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此前156家特许复工企业可不再进行抽查。
    企业对照检查,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复工报告;再由乡镇街道组织安监站(会同联合执法小组)对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安监站及联合小组分别签署意见后,乡镇街道主管领导、镇长(办事处主任)、乡镇街道书记签署意见。这一步结束后,企业可于9月10日起开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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