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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出炉 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
发布时间:2019-03-08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6324

       日前,《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出炉。《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我市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入手,打出“组合拳”,努力为市民留住更多蓝天。

       根据《实施方案》,合肥将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3.1%、24.2%以上;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散乱污”企业年底前实现动态管理

       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合肥将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对肥东循环经济示范园、庐江高新区等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到“一区一案”,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2019年年底前完成安徽巢湖经开区集中供热;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园区集中供热。

       合肥将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实施方案》,2019年6月底前将完成已排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年底前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使用装配式建造

       为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下降。下一步,我市将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同时,大力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

       各县(市)区、开发区今年6月底前对现有燃气锅炉逐一制定低氮燃烧改造方案,年底前完成本辖区内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50%以上,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工作。加强散煤治理,对散煤销售网点、餐饮烧烤、流动摊位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拉单挂账,逐一销号。建设煤炭储配基地,开展集中配煤、物流供应试点示范,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实施方案》还明确,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使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率不低于50%。

明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全用新能源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大力推进铁水联运,具备水路、铁路货运条件的重点企业,不得公路运输煤炭和矿石。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煤炭、钢铁、电力(含热电)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达到50%以上。

       合肥将继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今后将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此外,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下一步,我市还将适时推进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

       为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等举措。其中,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2019年6月底前,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部安装、联网完成。并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合肥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2020年年底前,市建成区达到93%以上,县城达到91%以上。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2020年达80%以上。

       烟花爆竹禁放将持续推进。据了解,各县(市)、市有关部门要修订完善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落实市、县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

蓝天保卫战将实施量化问责

       秋冬季攻坚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VOCs专项整治行动……未来三年,一系列重大专项行动将在合肥陆续展开,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与此同时,基础能力建设将助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将加强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年底前,县(市)区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各辖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市区各辖区全部建设大气微观站。

       蓝天保卫战完不成任务将被严厉问责。《实施方案》明确,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由市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取消有关市级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并报请省有关部门取消其获得有关省级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上级环保部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据规定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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