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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安委办对全省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8-09-18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58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安委办抽调人员分为7个检查组于9月25日至9月30日对全省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范围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抽查部分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县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方式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采取抽签形式临时确定督查县(市、区)、部门和企业的名单。督查组只听取各市和雄安新区工作汇报,不听取被抽查县(市、区)和部门工作汇报(需提供书面汇报材料),督查结束后书面向各市和雄安新区反馈意见。

       本次督导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22号)、《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冀办字〔2018〕56号)情况;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第2号)情况;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冀办传〔2018〕55号)精神,组织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包联责任制、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情况;安排部署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督导检查结束后,按照要求,各督导检查组要从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各市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对全省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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