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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振安: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5507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谭彦叙、通讯员赵广平报道:12月14日,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民警在夜间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26箱。
  临近元旦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开始进入采购期。在利益驱动之下,某些利欲熏心的人铤而走险,妄图通过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谋取暴利。对此,辽宁省丹东市局振安分局进一步去加大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力度。
  12月14日凌晨1时许,马市边防派出所和九连城派出所巡逻民警在九连城镇路段的沿江公路太阳岛附近,发现一辆白色箱货行驶速度较慢,车胎被挤压较为严重,明显装载大量货物。巡逻民警责令司机唐某停车接受盘查,但唐某对民警的询问,始终支支吾吾一问三不知。民警责令其打开货箱,唐某干脆谎称自己只是送货,不知道钥匙放在哪里。对此,民警进一步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律的威慑之下,唐某被迫主动将车厢打开,车厢内存放着大量烟花炮竹。经查,由于元旦春节临近,正值烟花爆竹销售的黄金期,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私下前往鞍山岫岩购买各类烟花炮竹226箱,价值约3万元,为逃避检查,他特意挑选在半夜时分运输,企图趁黑将烟花炮竹运输至家中储存,并在春节期间贩卖。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为此,丹东市局振安分局对该人行政拘留10日,对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统一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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