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10月15日,我县舞水外滩项目部为庆祝大楼主体封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经查,15日上午11点18分,舞水外滩项目部为庆祝新建大楼封顶,未经许可擅自燃放了价值8000余元的烟花爆竹近半个小时,属大型燃放活动,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当天,根据该项目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城管大队对该项目部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项目部处以12000元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除了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之外,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伤害事故。为了自己和家人以及周边其他人的安全,城管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燃放禁令。(通讯员 邓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