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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开展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单基火药专项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3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5574

    为巩固全市烟花爆竹运输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和单基火药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案件发生,6月24日,全市召开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和单基火药专项执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该项工作。
  会议指出,从6月底起至年底,浏阳将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按照“深入宣传、突出重点、打管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全市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和单基火药生产、经营、运输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全力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重点共涉及11项内容。
  除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外,开展专项执法工作还旨在进一步规范行业生产、运输、使用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严厉打击查处涉及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和单基火药的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按全市统一安排部署,6月3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为浏阳市级督查阶段及省市级督导阶段。目前,浏阳各乡镇街道已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大会,组织部署该项执法工作。
  会议指出,思想重视是前提,人员管理是关键,源头控制是重点,制度落实是保障,联合执法是手段。行业要发展首要前提是确保安全,各部门单位及企业要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强化监管,重视安全,促使整个行业形成良性循环。

  整治重点11项内容
  1、是否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单基火药;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是否存在分包转包生产或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生产经营行为。
    3、是否存在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产品,或者生产掺杂、掺假,以假充好、以次充好,或者将专业燃放产品标注为个人燃放等违法行为。
    4、是否安装并应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落实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单基火药流向信息化管理要求,逐箱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签,并及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实际产销数量与信息系统登记内容相一致。
    5、是否落实买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签订买卖合同;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从事礼花弹生产的企业是否将礼花弹销售给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燃放活动。
    6、是否使用合格的产品包装和运输包装。
    7、是否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承运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单基火药的行为。
    8、是否存在不按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许可路线、时间、货量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单基火药的行为;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单基火药的车辆驶入限时禁入路段的行为。
    9、是否存在无证运输;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超载;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引火线、黑火药与人、其他货物混装等行为。
    10、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企业大门是否安装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库区和库房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监控设备是否与安监、公安的监控平台联通对接。
    11、是否未经许可跨省、市、县外销外运黑火药、引火线、单基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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