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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吹响烟花爆竹“双禁”冲锋号
发布时间:2016-12-06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5804

    明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以内将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昨天下午,南湖区召开工作推进会,就该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事关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双禁’工作,做到行动上迅速推进,措施上精准有力。”区委书记朱苗强调。副区长霍忠华参加会议。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在增添节日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伴随着大气污染、噪声影响、城市垃圾、火灾隐患等弊端。近年来,广大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为此,10月31日,嘉兴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按通告规定,南湖区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实施的区域为南湖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单位则处以2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作为嘉兴市的主城区,南湖区占到了划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70%,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网点数量也最多。对这项艰巨的任务,如何加以有力推进?南湖区迅速行动起来,11月12日,南湖区召开了区、镇(街道)、社区三级参加的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销售工作动员部署会,并研究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宣传等工作方案,明晰各部门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

  目前,南湖区已累计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25万份,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00余份。11家执证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单位中已有10家关停,一家将迁往划定区域外。

  “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关系到城区几十万市民,意义重大,对这项工作要加以高度重视。”朱苗强调,“双禁”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水共治”等工作同样重要,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在行动上迅速跟进,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查,全方位、立体式、不留死角地做好“双禁”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氛围。

  在全面处置好11个执证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网点的同时,各镇、街道要会同区安监、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存在的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巡查、打击、处置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渠道。与此同时,区服务业发展局要做好针对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的上门宣传工作,一旦出现违反规定者将绝不手软,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朱苗强调,在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工作中,在措施上要做到精准有力。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尤其是区教文体局,更要利用学校这一平台,做好对学生“双禁”规定的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有力地推进“双禁”工作。朱苗指出,“双禁”工作成效要突出结果导向,当前临近年底,各镇、街道在抓紧时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还要善于“弹钢琴”,做到统筹兼顾,对“双禁”工作不到位、疏忽的干部,将通过约谈、问责等形式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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